北京快乐8 玩法规则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《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》(财综[2002]13号)等规定,并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制定。
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组织发行《快乐8》游戏,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(以下简称北京福彩中心)在所辖区域内承销。
第三条 《快乐8》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,定期开奖。
第四条 《快乐8》实行自愿购买,购买者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。
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。

第二章 投注

第六条 《快乐8》采用组合式玩法,投注者可在1至80个号码中任意选择1至10个号码进行投注,每一组1个至10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彩票。开奖时从1至80的号码中摇出20个号码。
第七条 投注方法为单式投注,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。投注者可在北京福彩中心设置的投注站投注。
第八条 《快乐8》按期销售,每5分钟销售一期,销售期号按每期开奖顺序编排。
第九条 投注者可以选择当期投注或多期投注。当期投注指只购买当期彩票,多期投注指购买从当期起最多连续12期的彩票。投注者可选择机选或自选号码投注,机选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,自选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。
第十条 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兑奖凭证,此兑奖凭证即为彩票。
第十一条 投注单正面印有待选的投注号码,背面印有投注说明。

第三章 设奖

第十二条 《快乐8》按当期销售额的50%、15%和35%计提返奖奖金、发行费和公益金。
第十三条 《快乐8》共有10种玩法,其中“选十”玩法采用浮动奖金设奖,其它玩法采用固定奖金设奖,按所设奖金等级兑奖。
第十四条 设有奖池,资金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、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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